駛離高速公路

(一)依據出口前2公里、1公里(右線)及500公尺(↗)處設置之出口預告標誌,駛入外側車道。
(二)依據設於出口減速車道起點上游300公尺、200公尺、100公尺處之出口距離辨識告示牌,啟亮右轉方向燈,駛入減速車道減速後,經匝道駛離高速公路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168.motc.gov.tw/GIPSite/wSite/ct?xItem=2330&ctNode=1373&mp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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