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隧道行車安全須知

 

 
行車安全須知




(一)汽車駕駛人應遵循隧道內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、行車速限規定、車道管制號誌及資訊可變標誌之指示,車道管制號誌顯示紅色「╳」符號時,禁止行駛該車道,並依資訊可變標誌之指示因應。




(二)車輛進入隧道內應開啟頭燈,並採用近光燈。





(三)遵守速限70公里/小時,並保持50公尺以上行車安全距離。





(四)禁止變換車道。





(五)收聽警察廣播電臺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168.motc.gov.tw/GIPSite/wSite/ctxItem=2331&ctNode=1240&mp=2#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義教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