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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配合資源回收工作,可透過以下管道進行回收工作: |
清潔隊: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於「資源回收日」交給清潔隊帶走。 |
1.販賣場所回收點: |
包括「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」、「連鎖式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」、「超級市場業」及「便利商店業」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。 |
2.社區、學校、機關、團體回收點: |
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力量,共同參與資源回收,只要擬妥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補助款,從事資源回收工作。 |
3.環保署並積極規劃於公共場所設置回收點: |
包括加油站、車站、機場、高速公路休息站、大型風景區…等場所,以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的回收管道。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資訊可至「資源回收網」之『回收管道查詢』處查詢,若遇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,可利用資源回收專線『0800-085717(您幫我,清一清)』檢舉。 |
資料來源:http://taitung.forest.gov.tw/web-tree/recycl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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