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LIM0958  


檢視較大的地圖 

正確使用「霧燈」,利己利人

駕駛車輛時使用燈光的目的不外乎照明、識別與警示。

例如頭燈除提供駕駛於人夜間或隧道中駕駛之照明外,

在山區道路或調撥車道行駛時,也有提醒對向車輛注意之用。

所以車輛燈光在使用時,除了有利己的照明功能外,

也有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功用。但不正確的使用燈光,

卻會造成其他用路者雙眼產生眩光作用,減低用路者的能見度,

並減小感識距離;這是因為用路者的眼睛在受眩光作用後,

至恢復適應至原光度的情況之間,其眼睛瞳孔為適應光線強度變化而發生收縮或擴大的變化,

因而對事物的能見度急速下降,同時影響感識距離的判斷能力。

我們在駕駛行為中經常發現,很多駕駛人在平時夜間,

便把霧燈當作頭燈的輔助光源或者車後燈(尾燈)使用,

但因為霧燈為發散光源,照射距離較近,照度較強,如果在平時即配合頭燈或作為車後燈使用,

很容易造成前述「眩光作用」,所以選擇正確的使用時機便很重要。

依據霧燈的使用特性,在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」109條第4款中即規定,

非遇雨、霧時,不得使用霧燈,另外該規則附件七有關燈光設備規定中也明訂「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。

除非頭燈或前霧燈或車寬燈或尾燈點亮,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,裝置前霧燈時,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。

」及「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;後霧燈限用紅色。」

,這些都是為了避免因為駕駛人明知或不知的情況下使用霧燈,

而造成其他用路人駕駛行為上的危害。因此,如有在正常天候下使用霧燈而違反前述規定者,

可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2條規定處罰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。

在起霧或遇雨時,視線遭受影響致無法像平時一樣有效注意道路上所有狀況時,

此時再配合頭燈啟用霧燈,來達到最大的照明效果,才是一個正確的使用燈光行為,

也可因此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,進而達到利己利人的效用。

 

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,北屯駕訓班,西屯駕訓班,大雅駕訓班,潭子駕訓班,水湳駕訓班,高速駕訓班,大雅學開車,潭子學開車,水湳學開車,逢甲學開車,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公路駕駛,道路駕駛,北屯駕訓班,西屯駕訓班,大雅駕訓班,潭子駕訓班,水湳駕訓班,高速駕訓班,大雅學開車,潭子學開車,水湳學開車,逢甲學開車,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公路駕駛,道路駕駛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另有道路駕駛.職業駕照.社會組快速班等服務

 

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,北屯駕訓班,西屯駕訓班,大雅駕訓班,潭子駕訓班,水湳駕訓班,高速駕訓班,大雅學開車,潭子學開車,水湳學開車,逢甲學開車,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公路駕駛,道路駕駛,北屯駕訓班,西屯駕訓班,大雅駕訓班,潭子駕訓班,水湳駕訓班,高速駕訓班,大雅學開車,潭子學開車,水湳學開車,逢甲學開車,台中駕訓班,台中學開車,台中市駕訓班,台中市學開車,學開車台中,學開車台中市公路駕駛,道路駕駛

只要你年滿18歲都具備來台中市西屯高速駕訓班學開車資格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義教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